2.以统筹发展为要求,编制发展规划。现代示范农场建设是涵盖体制改革、经济发展、产业提升、社区建设等多项内容的综合性工程。必须合理统筹,认真谋划。综合考虑各农场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区位、产业等优势,制定总体发展规划。要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注意与当地社会、经济总规划的衔接。首批20个示范农场试点单位在完成规划编制的同时,要进一步加以充分论证、完善,由当地政府组织会审通过。
3.以招商引资为载体,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农场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农场要在规划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和经营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入现代示范农场建设。按照现代示范农场总体规划,建立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和内容充实,论证充分、制作新颖的项目库,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导向,招商引资为重点,农场与群众自筹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示范农场建设创造条件。省厅将适时举办国有农场招商引资推介会,各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要提供3至5个质量比较高、编制规范、并已经过科学论证的招商项目。
4.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体系。充分利用国有农场的组织、规模、区位、技术、信息、产业等优势,努力提升传统产业,培育以种畜、种禽、种苗为主的现代化特色良种繁育体系,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型、精准养殖型、设施农业型、绿色生态型、良种繁育型、休闲观光型等类型现代农业。利用农场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中的先行优势,运用现代科技,保护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高绿色(有机)食品比重,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竞争力。
5.以土地确权登记为抓手,着力维护好农场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不仅关系到国有农场自身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维护农场权益的中心任务。要认真执行浙政办发〔2005〕96号文件,认真落实省农业厅与各市签订的《国有农场土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加强对国有农场土地的管理,严格规范征用国有农场土地审批程序,切实保护国有农场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好国有农场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要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切实把维护国有农场和职工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省农场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全省土地确权办证和土地管理的进展情况和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