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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
(浙农科发〔2007〕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已经厅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发展品牌农业,是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和主导产业渐趋明显,品牌农业在全省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益的不断提高。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市场竞争和我省农业生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农业发展和消费的新趋势,我省的品牌农业建设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品牌农业就是以品牌建立和综合运用为基本标志,以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全面改造为保障,以强化差异和特色竞争力为重点,以寻求产业市场优势和超额利润为目标的现代农业形态。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有利于促进品牌企业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我省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弘扬质量管理和品牌经营核心理念,坚持“企业主体、合力推进、龙头带动、科技创新”的原则,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培育、整合和保护农业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全面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产品质量档次和农业经营管理水平,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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