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积极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
(浙农产发〔2007〕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今年受暖冬气候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农产品滞销现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益。为帮助农民群众搞好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农产品产销有效对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只有实现了销售,其价值和效益才能得到体现,才能使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是农业发展新形势下农业部门的一项开拓性工作,是转变农业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当前农产品产销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服务观念,明确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支持。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对产销对接成效进行跟踪,针对问题专门组织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省农产品购销两旺。
二、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一)加强市场流通主体与农产品基地产品产销对接。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组织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与农产品基地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和“二次返利”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大户推行和完善“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做法,使批发市场与基地、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要组织农产品经营超市与基地农户对接,加快农产品进超市运转速度。要适应农产品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多形式地支持农产品配送机构建设,积极拓展社会化配送服务,实现农产品进社区、进企业。
(二)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辟农产品对接通道。要密切关注农产品产销情况,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整理与发布制度,实行农产品价格定期通报和重要信息反馈制度,借助浙江农民信箱的产品买卖信息发布功能,通过各级信息员指导、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为农产品买卖搭建信息平台。同时,在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要利用农民信箱等举办多种形式产销信息对接专场,实现农产品低成本、零距离、全天候地销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