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负责政府工作目标、局业务工作目标管理。
16.协助办理局党务、政务督查工作。
17.协助做好信访工作。
18.负责局领导、机关公务用车的协调。
19.负责局机关会议室、接待室使用的协调。
20.负责办公室财务预算的具体管理、登记和有关核算工作。
21.负责办公室设备、设施、物资和固定资产管理。
22.负责办公室内勤及有关事务工作。
23.与行政秘书实行业务交叉,协调事务秘书的有关工作。
24.自觉遵守局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5.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秘书
1.负责局有关报告、综合性资料和局领导有关综合性讲话的起草。
2.负责局党务、政务信息,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编撰《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动态》。
3.负责局大事记、年鉴类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4.负责业务范围政策法规的研究和相关情况、问题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或联系。
6.负责信访、举报涉及业务归口范围内容的办理。
7.负责局发公文、函的审修和送签。
8.负责局办公室办理的文、函、资料的起草。
9.负责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和局有关会议的签到、记录、纪要和会务工作。
10.负责局办公室文件的传阅、传送和管理。
11.负责局政务督查工作的办理。
12.协助做好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13.负责局领导交办的事务工作。
14.与综合秘书实行业务交叉,做好有关工作。
16.自觉遵守局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7.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要秘书
1.负责各级来文、来函的收文登记、分送和传阅。
2.负责电子公文的收文下载、登记和电子公文密码的管理。
3.负责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庆市委、市府报送公文、函件和资料的传输,协助有关部门报送政务信息。
4.负责局和各处室以局的名义报送文函寄发的协调。
5.负责机要文件的专门收文、传阅、清理和清退。
6.负责离退休干部传阅文件的衔接和清收。
7.负责机关公文印发的登记、编号、鉴章及存档和归档。
8.负责局党组、局印章、介绍信和局领导名章以及办公室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9.负责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的经办。
10.负责局领导批示、批件的分送、传送和督办。
11.负责局和办公室会议的电话通知及记录。
12.与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业务交叉,做好有关工作。
13.负责局领导和局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领发和管理。
14.负责局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
15.自觉遵守局机关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16.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档案工作人员
1.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文件、资料、声像、图片的归档和管理。
2.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分类和组卷。
3.负责档案资料的编号、上架和保管。
4.负责做好档案检索管理和基础工作。
5.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
6.负责按规定报送和接收各类档案。
7.负责按规定做好档案鉴定、销毁资料的登记,提请鉴定后,组织到定点单位销毁。
8.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档案的清理和整理工作。
9.指导和协调各事业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档案管理工作。
10.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质量和规范。
11.与打字员实行业务交叉,协助打字员做好有关打字工作。
12.负责局领导、局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
13.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4.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打字员
1.负责局、局办公室正式文、函、资料、动态的打印和装订。
2.负责局领导提交的资料打印和装订。
3.协助档案工作人员做好电子档案录入和档案检索工具制作等有关工作。
4.协助复印工作人员做好复印工作。
5.负责打字室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和各种物资的保管。
6.与档案工作人员实行部分业交叉,做好档案工作。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打印件质量和规范。
8.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9.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车队队长
1.负责车队全面管理工作。在局办公室、局机关服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责任,调动和发挥全队人员的积极性。
2.负责组织车队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实施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工作情况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3.切实抓好车队的行车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安全学习和对车辆的安全检查。
4.坚持行车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事故处理。
5.经常检查、了解、分析各车辆的运行、油料、材料及消耗维修费用核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作好原始记录。
6.认真组织开展行车安全、油料、材料及维修费节约竞赛,努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的工作。
7.负责车队车辆购置、更新、报废手续的联系和经办。
8.负责车队所有车辆车籍及档案资料管理的组织和协调。
9.负责车辆维修鉴定的组织,提出车辆维修的报告,经批准后,组织送修。
10.负责车队财务预算、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
11.负责车队行政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及各类物资管理的协调。
12.负责联系并协调局机关车库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局机关车辆专用证照的衔接和办理。
14.负责局汽车驾驶协会小组的管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机关车队副队长(调度)
1.积极协助、配合队长搞好车队全面管理工作。
2.根据领导和公务用车需要,合理管理和调配车辆,随时将派车情况向队长和局办公室值班室通报。
3.负责对接受行车任务驾驶员的安全提醒、督促,检查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优质服务。
4.主动征求各乘车人对驾驶员服务质量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5.作好派车记录,行车安全,车辆运行费用等基础工作。
6.协助队长作好车队财务预算及管理。
7.负责车队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的具体管理。
8.负责车辆车籍及档案资料的具体管理。
9.负责车队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10.负责车队行政事务和内勤工作。
11.负责车辆证照、规费缴纳的联系和办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关车队驾驶人员
1.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做到讲政治、讲文明、讲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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