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进一步做好聘用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委农工委、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2007年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3000名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农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促进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工作目标。
五、要积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根据目前我市郊区农村教育的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2007年起,从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具有教师教育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中聘用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支教,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农村中小学每校有1-2名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继续做好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远郊区县支援农村卫生的工作。
六、要继续开展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工作。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程序,继续招募1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要大力培育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改革招聘活动模式。充分发挥市和区县两级政府人事部门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主渠道作用,提倡和鼓励举办高效、适用、小型、经常性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大力推行网上招聘。要按照《
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招聘活动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必须经过市人才市场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控制大型招聘会的举办,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稳定。
八、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努力促进就业工作。积极开辟中小企业、农村企业及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渠道,为各类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必要的人事代理服务。对于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并有就业要求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各人才中介机构及各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其办理求职登记,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