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浙文社[2007]16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将2007年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衔接和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2007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安排
2006年,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从总体上看,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成效有待于进一步凸显。2007年,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加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力量,加快步骤,加大力度,全面搭建保护载体,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继续求真务实抓落实。
一、积极推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做好法制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扎实完成民间艺术普查任务,部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快民间艺术查漏补缺进度,保质保量,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对全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和编纂《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汇编本》;公布全省普查结果;指导各地民族民间艺术资源集成编纂工作。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工作;部署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磐安等地进行资料库、数据库建设试点,研究开发切合基层需要的数据库软件,召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建设现场会。着手建立省级资料库、数据库。表彰一批民间艺术普查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做好第二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评审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推荐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省、市、县三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省里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代表作申报工作培训班,做好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审工作,公布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参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启动浙江世遗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与评定办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与管理办法》。召开公布民间艺术普查结果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新闻发布会。编制《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