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目标,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采取多部门联动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分专项内容开展督查工作。要通过督查解决基层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坚决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案件实行限期督办。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和采供血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在机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中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等行为,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五)加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广泛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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