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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三)煤矿瓦斯事故,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我市防范煤矿安全事故的重中之重。抓好了这个重点,也就牵住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在去年发生的煤矿重大事故中,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业务指导乏力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在监督管理上,要认真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4月上旬,局安排在南川区召开渝南片区突出矿井监管工作座谈会。结合突出事故案例,重点从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上予以指导。此次会议由安全监察处牵头,事故调查处参与,渝南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四)局机关相关处室要加强与重点区县的工作联系,加强工作协调与指导。安全监察处负责联系奉节县、石柱县和南川区,事故调查处负责联系万盛区,科技装备处负责联系永川区。各联系处室和相关分局要与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要与区县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相互学习交流、增进了解和友情,形成共识和合力,提高监管监察效力。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原则上每季度组织1次。
  五、改进对市属煤矿的监察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指导思想上,要针对市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始终把预防大事故放在第一位,抓矿井大系统、大环节、大设备的安全监察。每次监察,要不求全但求专,多在专项监察上着力;要不求多但求精,多在监察深度上使劲。在监察重点上,要把着力点放在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监察。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突措施、瓦斯抽采接替、隐患排查治理、矿井水害防治等。
  在组织实施上,原则上每次监察不少于3人,其中有1名处级领导带队。由机关处室组织的监察,原则上应有监察分局(工作站)的人员参加。每次监察应有监察提纲,做到目的明确、安排合理、科学高效。要建立矿井安全监察档案,做到一矿一档,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存。对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处罚,要及时向重庆煤监局领导报告。
  在工作配合上,要注意监察计划执行中工作协调。机关处室与监察分局(工作站)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工作多通气、多协商、多配合,形成监察合力。从工作分工、装备配置和执法效率等实际情况考虑,由机关处室组织的监察执法,由参与监察的分局(工作站)监察人员制作电子执法文书,以重庆煤监局的名义下达。复查验收工作由分局(工作站)组织实施,复查资料报局相关处室备案。
  六、抓好解剖式监察,在工作深度和震慑作用上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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