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藏政发[2007]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拉萨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拉萨城规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拉萨城规委的组成
主任委 员:郝 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秦 宜 智 自治区副主席、拉萨市委书记
宫 蒲 光 自治区副主席
委 员:多吉次珠 拉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陈 锦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顿珠旦增 自治区人大副秘书长
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 世 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良 田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孙 凤 鸣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丁 业 现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次旺诺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承 红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辛 高 锁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巴 珠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张 永 泽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徐 非 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
曲 恒 明 西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小 达 瓦 武警西藏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扎 西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欧 国 祥 拉萨市常务副市长
李 侃 桢 拉萨市副市长,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局长
詹 玉 旭 拉萨市人大秘书长
孙 德 举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达 瓦 拉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段 高 喜 拉萨市财政局局长
阿 布 拉萨市建设局局长
方 桂 林 拉萨市水利局局长
肖 元 春 拉萨市文物局局长
果 果 拉萨市旅游局局长
杨 建 雄 拉萨市警备区司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