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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530”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530”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发〔2007〕4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7年“530”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日

2007年“530”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为做好2007年“530”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登记。2007年3月初至6月30日,由市人事局负责留学创业人才报名咨询联系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并将报名人员情况汇总后报市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办公室。根据锡政发〔2006〕144号文件精神,下列对象均可报名:(一)目前在海外工作的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员;(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锡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三)2006年8月1日后,到无锡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二、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7月上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报名人员的国(境)外留学学历、经历等进行认定、审核;由市科技局对应聘者的商业计划书及相关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初审,对其提交的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进行认定、评估。在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的基础上,确定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的人选。

  三、项目技术专家评审。7月底前,由市科技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项目评审细则》,邀请国内相关专家(每个创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不少于5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项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并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推荐项目。

  四、项目对接与双向选择。8月中旬,根据应聘者个人创业意向和各市(县)、区区域产业布局,组织创业项目对接与双向选择。

  五、项目洽谈。8月底前,由市(县)、区主要领导负责,建立由科技、人事、开发区领导,科技风险投资专家、财务专家、管理专家等人员组成的项目洽谈小组,与留学创业人员代表及团队进行项目洽谈,工商、税务等相关部委办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全程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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