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府网站建设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当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各级行政机关实行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改进行政管理,促进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政府网站建设取得新进展,各地(市)、各部门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建设本单位门户网站,特别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过多方努力于2007年1月1日开通试运行,标志着我区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各地(市)、各部门要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为契机,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未开通政府网站的单位要尽快规划建设,经全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尽快实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运行正常,但是,随着网站建设的深入开展,一些突出的问题也显现出来,特别是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亟待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工作是网站建设最重要的基础,各地(市)、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事关与达赖集团进行网上斗争的政治高度,事关西藏对外形象的战略高度,事关西藏发展稳定大局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健康发展。为此,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06〕100号)。各地(市)、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增强责任意识,及时主动提供本地(市)、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凡是能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及时报送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所报政务信息要体现权威性、严肃性、全面性、可靠性。要注重增加本地(市)、本部门原创性信息的发布数量,围绕公众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报送专题专栏政务信息,着力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