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关于建立自治区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制度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关于建立自治区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制度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关于建立自治区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制度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建立自治区经济运行
分析座谈会制度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统计局)

  强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搞好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就建立我区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当前,我区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运行呈现许多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深入分析和把握经济运行态势,注意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准确判断和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经济运行调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形成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是经济运行分析的一项重要工作,既有利于深入把握经济运行的阶段性和周期性,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规律,又可以全面综合各部门、各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集思广益,对形势的分析形成共识,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二、建立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必须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及时跟踪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和监测,并及时向各级政府提供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二)自治区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牵头组织召开,参加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各行署、拉萨市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商务厅、水利厅、国资委、林业局、工商局、旅游局、国税局、电力工业局、乡企局、粮食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证监局、银监局。根据需要,可邀请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和有关科研院所参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