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河道防汛
我市主要防洪河道、大型水闸及重点中型拦河闸严格按照《许昌市2007年主要河道防洪保证任务和大中型水闸调度运用计划》调度运用,落实河道防洪应急预案,确保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险,必要时按规定采取分洪、滞洪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具体要求是,当河道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防汛专业队和沿河各乡(镇)常备防汛队伍上堤查险,对防洪工程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上岗到位,防汛责任区领导带队上堤查险,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相关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及时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专业队和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向当地驻军通报汛情,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同时,全面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紧急管制命令;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按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
北汝河:遇超标准洪水,确保襄城县城和左堤以东广大地区安全。当襄城站洪水位超过84.20米,且继续上涨时,在右岸襄城县西河沿爆破分洪入湛河洼,临时蓄滞洪水。西河沿破堤分洪,需经省防汛指挥部批准。
沙河:当沙河、北汝河同时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为保证下游地区安全,在沙河左岸襄城县霍堰村附近爆破分洪,利用沙、颍河夹河套地区分滞洪水。霍堰爆破分洪,需经省防汛指挥部批准。
按省防汛指挥部安排,上述北汝河西河沿和沙河霍堰爆破分洪,由20集团军58旅具体实施爆破。爆破所需的炸药等爆破物资由襄城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储备落实。
颍河:化行闸以下当洪水流量超过许昌县段河道泄洪能力时,要力保左岸,保证京广铁路的安全,利用右岸自然漫溢向颍河、吴公渠夹河套地区分滞洪水。
双洎河:遇超标准洪水时,确保右堤及鄢陵县城的安全。
马皇河:遇超标准洪水时,确保左岸堤防,以保障襄城县城及以东地区安全。
颍汝总干渠:在襄城县、许昌县境内平交9条中小型河道,对相交河道上的涵闸,汛期必须加强控制运用,保证灵活启闭,排水畅通。当遇到较大洪水入渠时应关闭任庄节制闸,控制洪水不进入许昌市区,以保证市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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