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7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0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2007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许昌市2007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和山区向平原两个过渡地带,降雨受季风影响,年降雨量70%集中于汛期的几次较大的降雨过程,汛期过后降雨稀少,因此,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坚持不懈地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建立健全了水情测报、防汛通信系统,已基本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体系,在历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有防洪工程体系还比较薄弱,抗御洪涝灾害能力低,防汛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从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抓紧做好今年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大中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原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白沙水库的调度运用要严格按照省防汛指挥部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由省统一调度指挥。在水库采取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有关市、县防汛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防洪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中小型水库要根据现有防洪标准,由所在县(市)防汛指挥部逐座制定运用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保证安全度汛计划实施。
各县(市)、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汛期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对位置重要的水库,要重点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度汛。对病险水库以及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按照防洪应急预案,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发生险情时要及时抢护,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结合天气预报,科学调度,蓄泄兼顾,发挥防洪兴利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