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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通知

  省劳动保障厅:
 
 1.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25万人,农村劳动力预备制培训5万人。
  2.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选择5个县试行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建设,做到与城镇登记失业率“双轨并行”。加快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互联、资源共享。
  3.研究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民工参保。
  4.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新型农保制度。
  省建设厅:
 
 1.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度,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完成70%以上,增加村镇规划编制试点县数量和补助资金数额。
  2.全面开展以“三清、四改、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完成5000个村庄的整治任务。整治后的村庄,努力达到村容整洁、路面硬化、饮水达标、厕所卫生、垃圾收集、住房适用、设施配套、村风文明。
  3.继续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以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为重点,全面加快道路、供水、供气、供暖和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性设施,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转移。
  省交通厅:
  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实施乡镇客运站改造工程。年内改造120个乡镇客运站,使基层客运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省科技厅:
 
 1.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5个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和9个辐射区,辐射面积达到1500万亩。
  2.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工程,推动科技进村入户,促进农村科技推广服务重心下移,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3.启动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建设2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5个示范乡镇,大力加强现代农业技术的研发与示范。
  省国土资源厅:
 
 1.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和生产生活安置工作,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的征地程序,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实施统一征地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制度,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促进被征地农民保障费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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