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
(临政发[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扭转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的被动局面。市政府决定,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推进“蓝天碧水”工程,使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明显改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方位、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解决工业污染、城市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实现我市“中部领先、进军百强”的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推进“蓝天碧水”工程,今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要达到220天以上,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3.8以下;侯马、霍州市区空气质量要达到全国城考要求的中等以上水平;洪洞、襄汾城区空气质量要显著改善,退出全省考核后十名行列;其他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达到全省考核中等以上水平。汾河临汾段水体主要污染物出境浓度比入境浓度下降10%以上,其他流域水体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15%以上;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控制在10.44万吨以下,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65万吨以下;各县(市、区)在2006年的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3.1%以上,化学需氧量削减2.7%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环境建设年和“蓝天碧水”工程的工作目标,要着力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发改委、经委要指导各县(市、区)就地加工利用资源,减少运输造成的污染;要按照产业政策要求,总量控制、关小上大、淘汰落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要合理规划工业园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严把建设项目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