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佳诚信企业”的决定
(咸政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咸宁市连续四年被省政府评为A级金融信用市,所辖6个县市区有5个评为全省最佳金融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了一批实力强、信誉好、形象优的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推动我市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湖北银泉维新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全市“十佳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诚实守信的示范带头作用,为营造全市良好的信用环境,推动全市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全市“十佳诚信企业”名单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全市“十佳诚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