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部分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主要是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执行效果不够理想。如杭州先进富春化工有限公司的“充装管理制度”中提出,“充装前要办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证件”。这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要求,不是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要求,这样的规定对充装操作人员是无法执行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应该要求,对没有运输证件的或证件不全的不予充装。
二是一些员工对超装危害性了解不够。一些充装单位职工对充装过程中存在缺乏了解。在作业现场还有野蛮充装、超量充装的行为。如对液化气体充装没有按充装系数充装,超装后容易发生因温度升高、液体气体膨胀而导致槽罐车破裂的安全事故。
三是充装站安全设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充装站没有规范设置防超压和超装报警装置;部分充装站没有配备充装计量控制装置,对超装超载难以及时发现控制;部分充装站配置的防护用具不齐全,个别操作工对安全设施使用不够熟练;个别充装站的现场充装记录表不规范、不完整。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指出的问题,下一步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充装单位和充装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和充装环节的监督管理,是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的源头环节。一是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实施安全许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严格槽罐车生产定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定点生产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充装单位予以整改。
(二)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督促充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检修等内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和完善充装台帐、记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是督促充装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充装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超充超装现象的出现,预防因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三是督促充装单位加强操作员工的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充装技能培训、员工安全教育等。督促员工载充装前认真执行好“五查验”制度,在充装过程中严格做到“充装五定”,杜绝充装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