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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

  四、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
  2007年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培训任务总体同去年持平,新训从业人员(包括未训和新上岗的)要达到100%,再训从业人员要达到六成。要按照科学、具体、分级的原则,明确各层级的任务、责任,细化、量化每个岗位的职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机制,使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将全员安全培训每个环节的任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层层督办落实,形成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培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培训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培训责任制,层层落实具体人员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安全培训工作“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各个管理层面和生产环节。
  五、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按照不同类别和岗位层次要求,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改进创新全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可结合各地实际编撰部分实用管用的补充资料,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培训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秩序。各部门和单位除每个季度继续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季报表的报送工作外,还应在每年年中和年末分别上报该年度全员培训工作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
  各生产经营单位除统一使用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专用教材、大纲、光碟、试卷、证件和台帐式样外,可循环使用教材,再训对象以新增的法律法规、具有行业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为主。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教学点要及时按规定建立培训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六、进一步加强督查执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解决安全培训工作“落实不下去”的状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承担全员安全培训监管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监管,要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作为日常性监管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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