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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主要图纸包括:

  5.3.1 区位分析图:比例自定。

  5.3.2 村镇风貌综合现状分析图:包括现状环境分析、现状风貌特色分析和建筑质量综合评价等内容。图纸比例1:500~1:2000。

  5.3.3 村镇风貌设计总平面图:包括村镇用地形态、村镇空间的整体格局、路网结构等。图纸比例1:500~1:2000。

  5.3.4 村镇建筑群体风貌设计图:包括建筑的性质、体量、高度、风格、色彩等。图纸比例1:200~1:500。

  5.3.5 村镇景观风貌设计图:包括景观节点、景观轴线、景观走廊和景观轮廓线等。图纸比例1:500~1:2000。

  5.3.6 村镇街道风貌设计图:包括街道空间和广场的风貌设计。图纸比例1:500~1:2000。

  5.3.7 村镇竖向风貌设计图:包括制高点控制、场地竖向设计和村镇轮廓线设计。图纸比例自定。

  5.3.10 其他图纸(可根据实际需要绘制)

  ①村镇水体风貌设计图。图纸比例自定。

  ②村镇风貌设计整体鸟瞰图。图纸比例自定。

  ③村镇风貌设计重点地段效果图。图纸比例自定。

  ④村镇建筑单体风貌设计图:应达到建筑方案深度。图纸比例自定。

  ⑤村镇建筑细部风貌设计图:包括建筑的特色构件、装饰等。图纸比例自定。

  ⑥村镇环境小品风貌设计图:包括标志物、装饰小品、功能小品等。图纸比例自定。

  ⑦村镇夜景风貌设计图:包括街道广场照明、装饰照明和居民生活照明等。图纸比例自定。

  5.4 其它成果

  村镇风貌设计的成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以下内容,但并不作为必须的设计成果。

  ①风貌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较少的可与说明书的内容合并编写;研究报告应针对设计的主要内容论证说明书或图纸中的结论,并阐明研究的过程、方法和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表现和宣传村镇风貌设计的其它手段,例如手绘图、实物模型、三维模拟动态演示或电视宣传片等。

  6 建设管理

  6.0.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当地的村镇风貌设计、建设与管理工作。

  6.0.2 风貌设计和建设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6.0.3 要坚持“先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要在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充分体现风貌元素。

  6.0.4 风貌建设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要鼓励和引导开发商以及个人开展风貌建设。

  6.0.5 要加强宣传工作,在群众形成“塑风貌、爱风貌、护风貌”的意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让社会各界参与到风貌建设管理全过程中。

  6.0.6 风貌建设要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注重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0.7 要加强管理,注重维护风貌的整体性。各地应制定相应措施保证既有风貌不被破坏。

  7 附则

  7.0.1 本《导则》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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