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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3.3.7 村镇风貌与文化习俗

  ①挖掘不同地域不同文化村镇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俗民风的特点,提炼出重庆市不同地区村镇风貌空间特色、景观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

  ②深入研究不同地域文化对村镇发展演变的作用机制,寻找适合本地区的村镇发展规律,为风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③提出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倡导淳朴的民风民俗,展现地方风貌特色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3.3.8 村镇风貌的传承与创新

  ①风貌设计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村镇历史,总结提炼风貌特色,继承发扬历史风貌的精华,为创新风貌设计提供依据。

  ②风貌设计应结合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创造性的探索适合本地的风貌特色。

  3.4 详细风貌设计

  详细风貌设计应针对村镇风貌要素和重点地段做出详细设计方案。村镇风貌的设计要素主要包括:道路、建筑、景观环境、节点和标志物等五个方面。

  3.4.1 道路风貌设计

  ①道路空间

  明确村镇道路结构形态和肌理特征,提炼道路空间组织形式,保护村镇特色道路格局。

  ②道路断面

  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尺寸,综合考虑车行和人行要求,满足村镇道路的生活功能,适当增加人行道宽度。

  ③临街建筑风貌设计

  临街建筑除按照3.4.2建筑风貌设计要求外,还应突显出道路景观的延续性和韵律感。

  ④道路附属设施的设计

  道路指示性标志、街景小品和道路公用设施等道路附属设施的设置,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状况,以解决实际问题,展现风貌特色为原则,根据设施服务半径确定数量、位置、规模等其他要求。

  ⑤道路铺装设计

  道路的铺装以突出村镇特色为主来确定铺装的形式、色彩以及材质。

  ⑥道路照明设计

  道路照明设计应选取亮度、高度适宜灯具,要满足车行照明、人行照明的功能要求。

  3.4.2 建筑风貌设计

  明确建筑的性质、类型、特色、体量、高度、风格、色彩、材料等。

  ①建筑性质

  建筑风貌设计应明确建筑的使用性质,突出建筑类型特点,建筑形态便于识别。

  ②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的塑造应结合村镇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避免单一或标新立异。

  ③建筑高度

  1)根据自然地形、村镇整体空间关系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控制建筑高度。

  2)建筑高度应有韵律、有节奏的变化,创造和谐的建筑轮廓线,体现山地环境特色,不应整齐划一。

  ④建筑色彩

  建筑色彩应有主色调,并在主色调系列的基础上富于变化,协调色彩搭配,突出山地层次关系。

  ⑤建筑材料

  1)应根据建筑性质、造型、空间处理方式而选用不同的材料。避免单一的面砖贴面。

  2)选材应考虑到环境协调性、装饰性、节能性、环保性、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

  ⑥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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