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按以下步骤分阶段实施:
(一)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4~6月):5月底以前做好准备工作。确定500家拟实现市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组织修订《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6月份,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事项;举办安全标准化知识讲座、培训、宣贯班等。
(二)自评整改阶段(7~9月):企业对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并按规定程序申报达标复评(市局完成市级达标审查考核工作)。
(三)复评考核阶段(10~11月):省局组织复评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已经受理的申报企业进行达标复评考核。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下一步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稳步实施
各地要把推广安全标准化活动作为2007年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人员和责任。要在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上下功夫,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部署实施,积极动员、引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自觉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同时,适当选择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积极引导,加强服务
各地要进一步发挥有关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及专家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有关业务人员队伍培育工作,扩大安全标准化专业队伍人员力量,提高业务素质,加大对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示范企业的榜样作用,总结、推广他们在标准化工作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促面、带动一片。积极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企业立足自身,对现有的人力、物力等综合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整合,充分发动群众,提高全员参与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地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三)加强监管,严格考核
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监管,认真做好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总结和推广,积极探索建立有关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检查、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严格自查、自评和纠正、整改。为了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质量,各市要早准备、早部署,既把握工作质量,又注意掌握工作进度,要求各地在三季度末以前完成初评考核工作,给省局组织复评考核留出足够的时间。要定期对本地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向省局上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按各阶段实施步骤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