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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科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设立重庆市建设科学技术奖。开展建设科技成果评奖活动,提高建设科研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建委设立建设科学技术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对建设行业上年度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评奖结果将作为个人职称评定及单位资质考核的依据之一。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创新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或参与成果转化项目。由科技人员自行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在项目投产后,可连续3~5年从项目的年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 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和转化人员。
  (五)鼓励、支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科研院所、材料生产等单位参与技术标准、工法及标准设计编制,促进“技术标准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甲级监理单位、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应将标准化工作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主编或参与编制的技术标准应不少于1~2项。初、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60个学时的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和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应纳入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六)鼓励开发建设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和培育绿色节能示范工程,对于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项目,各有关单位应予以重点支持,可以考虑适当减免建设各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考虑纳入经济适用房政策范围。开发企业“五十强”及“十佳”小区等评比活动应将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其他新技术推广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四、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培育市场需求
  以实施建筑节能作为提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建筑节能的良好社会环境,培育建筑节能市场需求;以建筑节能立法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和工作制度;积极研究适合本市地域特点的经济适用节能技术路线,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以循环经济为指导,积极培育更低能耗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生态建筑,培育和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发展;以政府机构节能运行管理为突破口,研究建立节能改造的配套激励机制,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动能效评估标识制度的建立;积极研究探索以淡水源热泵技术为主的建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建筑节能集成创新步伐。
  五、结合行业现状,加强应用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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