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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五)加大物流标准化工作力度
  以物流信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为切入点,参照国际通行标准,集中精力研究制定一批对上海物流产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一是积极参与相关物流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推广,争取先试先行。二是在本市重点物流园区和骨干物流企业启动一批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重点推动口岸物流、制造业物流、城市配送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上海物流标准化的水平。三是建设物流标准信息库,推进物流标准咨询、实施及认证等配套服务工作,适应物流企业的标准化服务需求。
  (六)完善保税物流体系建设
  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提升上海城市口岸功能,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加快重点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发展的同时,结合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拓展松江等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功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从最终产品组装向上游设计研发和下游销售配送等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保税物流功能。二是推进本市产业基地和市级工业园区内的保税物流中心和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建设,逐步形成与上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保税物流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国际物流发展需要。
  (七)加快长三角物流联动发展
  发挥长三角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建立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联动机制,促进长三角物流联动发展。一是加强物流规划的协调和配合,整合长三角区域内物流资源,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合理布局物流设施,努力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二是不断推进长三角港口间及相关领域的物流标准化建设,并争取若干条件成熟的行业标准在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三是以上海电子口岸为依托,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向物流商务服务延伸,推进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内容的区域通关模式改革,实现长三角口岸通关便利化。
  (八)营造物流市场环境
  按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规章,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促进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一是制定并实施城市道路货运营运管理和仓储设施等规范,促进运输、仓储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以节约使用土地和有效利用资源。二是注重涉及民生的物流发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全市零星化学品专业集中配送,加大医药物流集中配送力度,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同时大力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确保居民食品消费的卫生安全。三是充分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陆上货运交易中心的作用,强化其交易、资信评估和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上海在全国物流网络节点的地位。四是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强化人才培养、诚信建设、法律咨询等社会服务配套,加强物流行业信息交流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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