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化机制,典型带动。各县(市、区)在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中,普遍把林业机制创新作为推动造林绿化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通过落实“两权分离”和“谁造谁有”的政策机制,将行政推动与利益驱动相结合,大力推行竞标购苗、抵押承包、招投标、技术承包制等多种营造林机制,提高了施工质量。忻府区充分运用政策机制,采取租赁方式协调解决绿化用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五台县采用招竞标办法,组建10支造林专业队,实行分段分片包干,专业队垫资造林,验收合格后付款;定襄县在村镇绿化建设中,采取投标承包的办法,每村有一人承包造林,按设计完成点、片、段的绿化任务,并签订管护合同;五寨、原平等地种苗采购实行公开竞标、“阳光化作业”,所需种苗全部通过竞标“阳光化”采购,既保证了苗木质量,又节省了大量资金,有效地杜绝了不合格苗、劣质苗进入工程区,堵塞了工程用苗中的漏洞。
(四)科学栽植,规范运作。各县(市、区)在通道绿化和荒山绿化工程建设中,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确定造林树种,合理设计乔灌结合、针阔结合模式,努力增强景观美化效果。同时,立足抗旱保成活,注重抗旱造林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广泛选用乡土树种和良种壮苗,大力推广大苗带母土移植、容器苗、生根粉蘸根、保水剂等抗旱造林适用技术,并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要求,严把选苗、起苗、包装、运输、栽植六大关,努力在提高造林绿化质量上下功夫。保德县在三月初组建起8支150余人的造林专业队伍,选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担任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分片划段,把任务落实到专业队,从整地、种苗调运、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宁武县采取专业队造林、技术员跟班的做法,严格技术规程,保证造林质量。静乐县建立了技术员技术质量承包责任制,明确了造林标准质量指标和造林者的责任权利,采取了三验收、三付款的办法,即按整地、栽植、成活三环节验收,确定付款比例,规定了细致的奖惩条款,将造林质量同造林者的利益捆在一起,有效地保证了造林成活率。
(五)造管并重,巩固成果 。各县(市、区)在搞好春季植树造林的同时,坚持建设与巩固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行招标、监理、报帐三位一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对照政策规定,普遍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对历年实施的重点工程进行了补植补种和抚育管理,凡新造林地,普遍采取了封山管护措施,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行为发生,有效地保证了新造林地的成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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