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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的通知


  4、转变作风,注重实效,开展流动现场办公
  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率先垂范,主动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部门检查、调研、指导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查隐患,堵漏洞,帮助企业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问题,为抓好安全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活动期间,市政府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煤炭、安监、国土、煤监、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深入重点县市、重点企业流动现场办公,研究解决一些制约我市安全工作的具体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5、迎难而上,标本兼治,逐步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的五个保障机制
  一是着眼长远,通过改造、投入,建立与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等行业和产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技术保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的技术含量。二是从当前实际出发,以产权为纽带,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加快区域性集团公司的组建,建立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机制,提高管理的集约化、集团化、现代化、专业化,使管理和安全的要求相适应。三是建立和完善煤炭安全管理、产运销的规章制度体系。要对现有的煤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整顿,使之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建立有利于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有利于全市工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文化舆论宣传机制。五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6、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要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工作,7月10日前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名单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并在每一阶段结束前一天(7月30日、8月30日、9月29日)将活动情况(好做法、先进典型)书面上报,10月13日前把活动总结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五、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1、组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安全宣传资料、开辟专栏、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安全观和发展观,普及安全知识。要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等方面切实保障和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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