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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通知

忻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通知
(忻政发[2006]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强化抓落实、促安全活动主题,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市政府制定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一并贯彻执行。
  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表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强化抓落实、促安全活动主题,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忻州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年度考核办法,制定《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一、《活动》考核的总体目标

  1、杜绝以煤矿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同比有所下降;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去年以来省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措施得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安全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活动》摆到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认真组织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力戒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2、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活动主题,着力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场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民化和社会化,并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计划,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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