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向项目所在地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修路的积极性,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要严格“项目确定自下而上、资金补助由上而下”的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修农民愿意修的路,修农民能够受益的路,结合未来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把农村公路延伸到农田示范区、生态观光园、畜牧养殖基地等客流、物流集中的区域。真正发挥农村公路支农、扶农、惠农的作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核心是实行民主决策,要实现由“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工作方式转变,使农民在筑桥修路的民主决策中发挥自身潜力、体现自身利益、保护自身权利。决不违背农民意愿修路,决不增加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决不能形成新的修路债务,决不能拖欠工程款和修路职工工资。真正把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富民、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做到建成一条公路,服务一地群众,带动一方经济。
四、狠抓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质量是农村公路保持安全畅通、减少后期维修养护成本的关键,是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公路本身,也直接影响党群、政群关系。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为主,群专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实行交通部门全程监督、乡村干部跟踪监督、监理人员现场监督、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随时监督的“四级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工作;要严格实行质量问责制,支持和强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要建立工程质量责任档案,明确工程各环节和各单位的责任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创新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要与项目补助资金挂钩、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与企业信用挂钩;要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科技创新提高农村公路的内在质量。同时,要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性。农村公路在设计和改造方案比选时,要在危险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安全水平。要高度重视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并在县乡公路上开展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试点,为农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五、积极推进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做到有路必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