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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九、加强保税港区建设,加快保税物流发展
  (一)为进一步加快保税物流的发展,奠定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基础,要在取得保税港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扩大保税港区功能覆盖范围,将保税政策扩大到整个大孤山半岛和长兴岛。
  (二)扩大保税港区示范效应,加强空港保税物流功能体系建设,加快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鼓励国际快递企业入驻,促进保税物流业的发展。
  (三)要借鉴先进经验,加强东北四省区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充分发挥保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城市建立保税物流中心和内陆港,合作建设保税物流网络,实现进出口货物就地通关,形成南北畅通有序的东北保税物流大通道。
  (四)对入驻保税港区经营的物流企业,可享受市政府《关于推进大连保税区和大连港联动发展的意见》中的有关政策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十、优化通关程序,积极推动“大通关”提速工程
  (一)进一步推进数字口岸建设。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无纸通关”作业,加快边检船舶进出境电子申报速度,实现进出境船舶、船员信息在线申报,积极推行物流企业与口岸通关监管部门信息联网,提高联网报关比例。
  (二)启动口岸体系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口岸开放度。市港口与口岸主管部门要加快大连口岸查验设施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着力解决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的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口岸检验检疫设施建设与港口建设脱节和滞后的问题,带动相关代理等服务部门向核心港区转移,提高口岸工作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三)口岸有关单位实行“5+1天”工作制。根据大连口岸的实际,在大连航运交易市场、大窑湾和机场等业务量较大的口岸现场实行“5+1天”工作制,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与通关相关联各部门,为进出口货物、出入境人员的报检报关和查验放行等提供每周6天的口岸服务。凡符合通关提速条件的,海运进出口货物通关在17小时内完成,空运在8小时内完成;海运和空运正常旅客进出境口岸查验时间平均每人少于40秒;船舶查验,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0分钟。
  十一、积极推广与国际接轨的物流信息化体系
  要加快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过程。依托大连口岸现有的信息平台资源、网络资源以及电子商务的应用基础,充分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为整个物流供应链提供一体化的信息服务解决方案,逐步将大连口岸公共信息平台打造成与国际接轨的物流信息服务的引擎和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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