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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物价局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意见的通知

  2、健全网络。建立健全基层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实现“乡镇有价格义务监督站,村有义务价格监督员”的目标,并明确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
  3、维权服务。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水、电、身份证、有线电视、医疗、经营性收费和农资价格的监管力度,建立农村价格矛盾协调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价格信息网络和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涉农价费、支农惠农政策,农产品、成本资料、农副产品价格行情等信息,为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
  5、跟踪调查。适时确定调研对象和调研内容,深入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重点了解价格部门向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促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情况。市州、县市区价格部门每年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至少报送2篇调研报告,为制定和调整涉农价费政策提供依据。
  (二)价格服务进社区。
  1、价费公示进社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格式、分级制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价费公示牌(栏),推行“一区一牌”,逐步实现“一户一卡”。
  2、健全服务网络。按照“一区一站”的要求,年内在城市大部分社区建立起价格监督站,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并明确社区价格监督站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职责范围和联系制度。
  3、宣传法规政策。采取设立价格咨询服务台、专题价格知识讲座等形式,为社区群众讲解有关价格法规知识、剖析违法案例等,提高社区居民维权意识。
  4、开展咨询服务。定期组织社区价格监督站开展现场价格咨询、受理价格举报活动,及时协调、处理社区居民群众的价格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价格纠纷。
  5、开展业务培训。按照谁组建谁培训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和社区价格志愿者业务培训、业务考察等活动,提高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价格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价格服务进学校。
  1、逐步在高校以及有条件的其他各类学校网站开设“价格服务进校园”信息网页,开辟政策法规文件栏、收费项目标准栏、监督咨询栏、收费网上论坛栏、代办费结算公开栏以及价格信息友情链接栏等栏目。
  2、中小学校应在校园醒目位置,统一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具体内容包括“价格服务进校园”标志牌、政策法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栏等。
  3、创建“教育收费公示示范学校”和“教育收费诚信示范学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四)价格服务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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