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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能效管理
  1、研究制定经济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持节能技术、节电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组织高效技术示范工作,鼓励电力用户购买、使用节能节电技术和产品,替代旧的高耗能工艺。节电技术包括:绿色照明技术、产品和节能型家用电器,高效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的应用技术;大功率低频电源冶炼技术;交流电动机调速运行技术等。
  2、积极推行用电设备的能源效率标准,逐步淘汰低效用电设备,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效率评价工作。
  3.根据产业政策和能效标准,抓好示范引导。定期对全市耗电大户进行排序,确定节电增效的重点电力用户,并由市县区经委、经贸局制定或提出重点电力用户专项节电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用电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4、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工程试点经验,扩大用户范围。
  (四)宣传引导
  1、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义、作用,推广节电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为电力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信息和经验,引导电力用户采用科学的用电方式和先进的用电技术。
  2、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标准、知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保证需求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重点是培训和提高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电网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有关人员服务意识,掌握技术标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电力用户节电意识,熟知并执行技术标准,促进用电企业采用先进节能节电技术,提高能效。
  3、电力用户要制订节电规划,积极采用高效节电技术和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电力消耗,并配合落实各项负荷管理措施。大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参与者,要根据能源效率评价制度要求,定期上报能源消耗指标,配合能源效率评价工作。
  (五)奖励与惩处
  1、建立电力需求侧效益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特别要把耗能耗电大户作为重点监控和治理对象,对积极参与配合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搞得好的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高耗电且电力需求侧管理搞得不好的企业要进行惩处。
  2、组织电力需求侧管理专业机构,对重点耗能耗电大户,进行电力能效评价,提出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建议和电力能效评价意见,作为实施奖励与惩处的技术依据。
  五、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1.为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白培中为组长的忻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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