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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60天安全纠察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安全大纠察 要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纠察。 以防火、防爆、防泄漏为重点,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管理,防止发生泄露、污染和爆炸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大纠察牵头单位: 市安监局
  运输企业大纠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大纠察 要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通过安全许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网点和家庭作坊。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民爆物品安全大纠察 要从生产源:头到洽存、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严格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韦:造、储藏,买卖、运输民爆物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消防及公共安全大纠察:要加强对车站、商场、舞剧院、宾馆饭店、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辽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牵头单位: 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 市城建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此外,建筑、学校、食品药品、旅游、城市。公用设施、特种设备等行业都要按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划分,深入开展安全纠察大行动,确保安全生产。
  3、转变作风,注重实效,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在60天安全纠察大行动期间,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率先垂范,土动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部门检查、调研、指导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查隐患,堵漏洞,帮助企业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问题,为抓好安全工作起到表率作用。市政府要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煤炭、安监、国土、煤监、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深入重点县市、重点企业现场办公,研究解决一些制约我市安全工作的具体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4、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60天安全纠察大行动”。要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工作,1月1 5日前将大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名单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行动期间信息反馈制度,各县(市、 区)、市直有关部门至少每3天编发1期行动进展情况信息简报,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大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进行回顾总结,汇总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制定解决落实措施,逐步探索抓好全市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达到以行动带全年, 以短期促长效的目的。并于3月15日前将大行动总结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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