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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6月,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进村、进户、进学校进厂矿活动。(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6、7月,在《南昌晚报》开辟国土资源知识问答专栏。(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南昌日报社)
  7、9月,通过层层选拔,在南昌电视台举行国土资源知识竞赛决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广电局)
  8、11月,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知识考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
  9、12月,召开全市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暨“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总结大会。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并为先进工作单位(个人)颁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10、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列入各级党校2007年培训教学内容,纳入到新招录公务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市国土资源局)
  (二)实施七项工程
  把“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与推动工作、争创亮点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国土资源工程:
  1、组织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并实施本地的造地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组织实施“空心村”治理示范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居住条件,年内每个县抓好15个以上,每个区(含开发区、红谷滩新区)5个以上“空心村”治理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建委、市城乡规划局)
  3、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工程。按照《南昌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办法》要求,大力倡导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年内,每个县区选定1-2个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单位。(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
  4、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整合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全面整治矿山小、乱、散和资源粗放型经营,实现从单纯开发型转向规模效益型,从简单加工型转向精深加工型,延伸产业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市重点抓好西山地区采石场重点矿区资源整合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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