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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0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任务,提高服务意识。劳动力输出地的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外出务工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春风卡”宣传介绍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和维权服务注意事项等基本内容。劳动力输入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进城求职就业渠道和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面向农村劳动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村劳动者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
  (三)加强指导管理,倡导诚信服务。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劳动保障部和省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落实补贴政策,确保补助资金到位。根据冀政〔2006〕1号文件要求,对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要提供一次免费的职业介绍和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对已经开展的职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和个人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五)广开宣传渠道,强化信息引导。要印制一批宣传材料并免费发放,广泛宣传春风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成效,各级政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政策措施,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收集的用工信息,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引导农村劳动力到有资质的职介机构求职。曝光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地要于2007年 1月3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名单及其地址与联系方式报省厅就业处,于2007年3月5日、3月20日、4月5日前分别将“春风行动”实施情况阶段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见附表)报省厅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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