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兴市的意见
(忻政发[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5]49次)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5]15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我市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创出一条商标兴企、商标强市的长远发展道路,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现就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
注册商标的拥有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一个地区商标的多少,尤其是驰名、著名商标的多少,直接体现着该地区的经济实力。商标在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商品交换对商标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商标已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有力武器,拥有知名度高的商标就拥有了市场。因此,实施商标战略,对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具有深远意义。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区、旅游大区,企业和个人普遍缺乏商标意识,品牌的竞争力差,企业的综合实力弱,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积极性不高,形成在市场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品牌不多,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注册商标数量少,注册商标种类单一等问题。为了促进忻州经济发展,实现“品牌兴市”目标,需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大力实施商标战略。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推进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以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为重点,以现有著名商标为龙头,以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加强宣传指导,强化帮扶力度,充分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力度,提高质量效益,搞好商标的包装、推介、开发、经营和保护。集中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产业、名牌行业、名牌基地,具体目标是 “十一五”期间,使全市注册商标达到1500件,山西省著名商标达到6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争取达到2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