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建立服务贸易的协调、管理和促进机制。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研究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创业投资、服务外包等政策。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的机制(市外经贸局、市经委牵头)。进一步推进“区港联动”,深化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做好保税港区规划和申报工作(北仑区政府、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宁波港集团公司牵头)。
三、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推进中心镇改革和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培育的政策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心镇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市发改委牵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牵头)。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全面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化解乡镇、村历史债务,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市税改办牵头)。
(三)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宁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试点,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牵头)。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进行深化完善,研究探索村级集体资产公司制改革试点,明晰产权,科学管理(市农办牵头)。
(四)加强农村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慈溪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和相关情况,逐步增加保险品种,加快向其他县(市)、区推广(市农业局牵头)。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确保今年参保面达到省下达的指标(市发改委牵头)。逐步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市建委、市民政局牵头)。
(五)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供应制度和置换制度的改革试点(市农办、建委、国土资源局牵头)。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运用统一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统筹城乡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完善村企合作方式,探索互利双赢的长效机制(市农办牵头)。
四、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