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旅游文化服务业。
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旅游文化服务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0%,其中,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2%;接待过夜游客总人数年均增长7.5%。到2010年,把我省建设成为辐射全国、影响亚太、具有一定国际水准的旅游目的地,成为中国出入境的客流中心和集散地;全省旅游文化服务业的总体规模、速度、国际竞争力、质量和效益在全国位居前列。
主要措施:搞好区域规划布局,在促进保护自然资源和人文遗产的前提下,着眼于将我省文化旅游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加大开发力度,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办好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推动旅游与地区文化特色更紧密结合。珠三角重点开发都市旅游、岭南文化、侨乡文化、名人文化、山水生态、休闲度假、购物娱乐等资源;粤东重点开发潮汕文化、美食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旅游等资源;粤西重点开发滨海旅游、农业生态、岩溶景观、历史文化等资源;山区重点开发客家文化、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少数民族风情、生态旅游、名山风光、广场文化等资源。以现有旅游文化景区为核心,开发和建设包括城市文化、历史风情在内的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项目和景区。支持江门崖门宋元古战场、梅州叶剑英纪念园、肇庆端砚文化旅游、韶关大南华文化、广州南越国宫署遗址、惠州叶挺纪念馆、茂名冼太夫人故里文化旅游区等一批重要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加强旅游业信息化建设,提高旅游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重视旅游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旅游教育与培训。
(七)广告业。
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广告营业额保持每年增长15%,新建全省性、区域性广告新媒体质量、数量均达到亚洲领先水平。到2010年,广告营业额达到400亿元以上,初步形成以高级人才为骨干,中级人才为主体的广告人才队伍,广告业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主要措施:以珠江三角洲为龙头,带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广告业加快发展。利用CEPA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有力时机,鼓励港澳资本对我省广告业的投入,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开发我省广告业的薄弱门类项目,支持国内企业与世界著名广告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引导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实行强强联合,支持有实力的广告经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途径实行资本运营。推进广告业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广告质量评价体系、广告效果监测体系及市场调查网络,不断提高广告服务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建立面向全行业的多层次、全日制和业余等多种形式相配合的人才教育培训网络。实施名牌服务战略,推进广告服务品牌建设。
(八)工艺美术业。
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工艺美术业总产值每年以高于15%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全省工艺美术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
主要措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广州重点建设一个能整合全省工艺美术资源、规模大、品位高、品种多、配套齐的工艺美术场馆,筹建具有交易收藏展示功能、交流服务功能、科研培训功能和旅游观光功能的“工艺美术园中园”和“民间收藏博览园”。注重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使他们成为行业的领军人物;主要通过师傅带徒补贴等方式,培养濒临失传的民间工艺美术品种的传承新人。进一步贯彻落实《
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根据广东工艺美术业的实际,制定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传统工艺美术认定保护制度,规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广东信宜南玉、肇庆端砚、广宁广东绿石等珍稀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节制开发。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潮州、揭阳、肇庆、四会、信宜等地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进一步培育和促进艺术陶瓷、工艺礼品、工艺雕塑、仿生工艺品四类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并将集约化优势转变为专业化生产、交易优势,使其成为区域文化经济的支柱。按照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整合全省工艺美术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抓紧推行行业产品、技艺标准化,规范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