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
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重点建设一批有实力、有活力、有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文化企业和集团,推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海演艺集团、珠江电影集团公司、家庭期刊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佛山传媒集团等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整合相关资源,实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有文化企业要加快推进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上市。
推进文化资源合理配置。鼓励和支持报业、广电、出版、发行、电影、演艺集团和其他大型国有文化企业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与重组。新闻媒体下属的经营性公司经批准在省内可互相参股或进行业务合作,促进各媒体间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的整合互补与优化配置。
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充分运用先进信息、网络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延伸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文化生产的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建设以媒体资源中心为核心的广播电视传媒业平台,开拓新的增值服务体系。推动平面媒体、广电媒体与互联网、移动通信的互动融合,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芯片、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发展网络电台电视、视频点播、流媒体、电子出版等新业务,积极促进出版产业的多媒体、网络化发展。加快建立数字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体系,建设大容量数字化文化资源库。
提升文化相关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产业层次,培育自主品牌,填补和增强产业链高端环节,实现产业发展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效益型、创新型、节约型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体育、休闲等产业的联动发展,与工业设计、城市建设等经济活动相结合,扩大文化经济增长空间。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充分利用自有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向相关产业延伸发展。
(三)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以图书报刊、广播影视节目、电子音像制品、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具玩具、艺术培训、信息和旅游服务为重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努力培育版权、资本、人才、技术、资源等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开发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城乡分离的格局,形成以珠三角区域为中心,辐射全省,面向国内外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积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立公平开放的区域文化市场体系。
打造大型文化交流和经贸平台。加强文化会展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管理,整合文化会展业资源,强化文化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文化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推进文化会展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努力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声响亚洲艺术节(广州)、南国书香节等大型文化会展活动,培育、扶持一批大型文化会展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品牌。打造以广州、深圳为龙头的珠江三角洲文化会展产业带,把我省建设成为中国最具特色、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会展区域中心之一。
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完善现代文化流通体系。加强对国有文化流通企业的扶持,支持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公司等大型国有发行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和混业经营,推动规模扩张,实现做强做大,尽快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立足本省、辐射周边省市以至全国的出版物物流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流通企业或参与国有文化流通企业改组改造,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流通企业集团。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演出院线建设,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现代市场营销体系,支持建设文化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网络。结合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建设试点工程的实施,将文化产品和服务纳入乡村连锁店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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