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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优秀物业企业评选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优秀物业企业评选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7〕23号 2007年3月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选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创造物业管理品牌,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凡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在洛阳市辖区内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评选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王全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主 任:丁福浩(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田亚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运洲(市房管局局长、住房办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物业办,丁建中任办公室主任,冯千杰任副主任。

  三、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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