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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区县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活动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宣传部门: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确定宣传口径,组织、指导、协调各区县和市级新闻单位参加此项活动。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共同组织好“安全发展在区县”的大型主题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活动方案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的实施、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大型企业活动的开展。承担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负责指导本系统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大型社会活动的交通组织、治安和大型活动审批等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安全、消防部门参加并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月的活动。
  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共同组织好“安全发展在区县”的大型主题新闻宣传活动。
  文化、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指导本系统各级组织参加并开展好本系统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二)要把执法检查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线,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覆盖面。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都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要专门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区县安监、质监、消防、建设等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等高危行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方案,为下半年正式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做好准备。要进一步集中人力和精力,增加必要投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推进北京市人员密集场所五个安全生产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区商务、旅游、文化、体育、安监等部门要采取专题培训、知识问答、专项整改、应急演练等方式,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连着我和你”为主题,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五个安全生产规定的内容,使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市、区商务、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对所属行业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处罚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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