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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十)开展“我为安全发展献一计”活动。充分引导,有效利用广大群众关心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查找企业的事故隐患,为“安全发展”献计出力,强化公众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
  (十一)开展“职业卫生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制作《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展板或宣传折页,向企业发放讲解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光盘,面向企业从业人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
  (十二)创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已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等方式,创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搭建面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有效载体。
  八、企业组织开展的活动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企业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步伐。
  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录像,收听一次安全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的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的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艺节目表演,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九、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评比表彰
  2007年10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以市组委会的名义评选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
  (一)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他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以区域性的推荐活动或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开展的具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或企业开展的活动为对象,由各单位申报参加最佳实践活动奖的评选。
  十、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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