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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同时开展。部分全市性活动在6月份正式启动,年底前结束。
  2007年6月10日为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宣传咨询日重点是:宣传安全生产形势,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及应急科普知识。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北京市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北京市副市长陆昊。
  副主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毓秋;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宋贵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润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曾繁新;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于庆丰;北京市文化局巡视员叶重辉;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宋春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活动的开展,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评比、表彰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张树森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形式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三个层面展开。
  (一)全市性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全国暨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竞赛;市级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宣传报道;北京市第一届2007“五·五普法”平面广告及动漫设计大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命名、表彰及经验交流;安全生产专题报告会;“安全发展在区县”主题新闻宣传报道活动;《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纲要》新闻发布及安全文化经验交流。
  部分全市性的活动采取组委会主办、有关单位承办的方式进行。
  (二)区域性活动。是指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本《方案》推荐的活动中有选择的开展1-2项的活动或根据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的具有区域特色和创新,主题鲜明,效果显著的活动。
  (三)企业组织的活动。指从本企业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宣传教育、全员培训、应急演练、检查整改等方面开展的有特色、有特点、活动覆盖面广,实际效果好的活动。
  六、全市性活动安排
  (一)200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由市组委会主办、朝阳区承办,于5月31日举行。主要内容是人员密集场所五个安全生产规定的宣传、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安全文艺节目演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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