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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7]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日

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二)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六)构建文化人才体系

  (七)大力推进科技兴文

  四、区域布局

  五、重点扶持的文化活动(项目)和重大建设工程

  (一)重点扶持的文化活动(项目)

  (二)重大建设工程

  六、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二)落实各项政策,营造有利于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地方文化立法,不断强化依法管理

  附件:
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决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战略目标,推动“十一五”期间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我省开展文化大省建设工作以来编制的第一个文化事业发展5年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我省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2002年,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决策。我省陆续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政策和法规,包括《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粤发〔2003〕15号)、《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2005年广东省第10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等。上述政策法规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文化大省建设,为我省文化事业在“十一五”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文化精品不断涌现。重点完成了岭南文化题材和现代题材创作,艺术佳作不断涌现,平均每年有100部以上艺术作品获得国内外主要艺术奖项,其中舞剧《风雨红棉》荣获2004年度国家文华大奖。制作了《明日之星》、《今日一线》等品牌栏目,以及《情系人民》等优秀电视作品。有31种图书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等奖项,6种音像电子出版物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国家音像制品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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