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性服务业集聚区和旅游产业带。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各类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积极打造地区性服务业集聚区。依托港口条件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专业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地区性物流中心和产品交易中心。
按照“区域协同发展,发展绿色产业”的方针,抓住粤港澳、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合作的契机,充分发挥当地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滨海旅游等产品;进一步增强韶关丹霞山作为世界地质公园的龙头品牌效应,着力建设一批以山、湖、海、岛等为特色的自然景观品牌;着力打造古道、古寺、古城和特色村寨等一批蕴涵丰富南粤文化的人文景观品牌。完善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形成梅州叶剑英故居、汕尾彭湃故居等一批红色旅游品牌。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发挥珠三角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性服务业集聚区和旅游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到2010年,建成一批4A级旅游景区,7个山区市全部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5.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适应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断深入和发展的需要,在珠海市横琴岛设立“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借助香港和澳门高端服务业的优势,把横琴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泛珠三角“9+2”各方经济交流和合作的平台,逐步形成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金融、贸易、物流、会展业较快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四、发展重点
按照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着重发展产业关联度强、影响力大的关键行业和知识密集、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带动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一)金融业。
进一步推动广东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建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等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功能互补、充分竞争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建立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和外汇市场协调发展、规范运作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在粤的中央金融企业和全国性股份制金融企业创新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广州、深圳金融聚集区,吸引更多的国际金融集团及跨国公司的全球数据处理中心落户我省。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企业,打造知名金融服务品牌。加强泛珠三角特别是与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推动区域金融资源整合,促进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发展。深化金融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合广东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城乡金融业发展。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高级金融人才,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金融业务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衍生类金融服务,积极拓展理财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和电子银行等金融业务,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促进金融服务发展。健全地方金融法制,加强对金融债权人、投资人、投保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由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转变,把广州、深圳建设成为辐射、聚集效应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把广东建设为全国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优良、金融产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地区之一。
(二)信息服务业。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促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和规范通信管道的规划建设。消除体制障碍,推动电信网、计算机网、广电网三网融合,促进电信资源的有效利用。拓展电信服务领域,鼓励发展增值电信服务,推进信息服务、信息集成的发展。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基础信息资源和各类业务协同平台。建立和健全信用、认证、标准、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大力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服务,鼓励发展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等新兴服务。大力发展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服务,重点建设专业化、高水平的中间件和软件支撑平台,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软件园区、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培育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建立为“三农”服务的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提高农村信息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到2010年,建成较为完备和成熟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业成为服务业的先导产业,全省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48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99部/百人,城镇家庭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以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延伸到县。
(三)现代流通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