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咸宁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07年咸宁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
2007年咸宁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咸宁金融生态,全面提升我市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努力促进全市经济提速发展和金融稳健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统筹协调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以信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以金融生态法制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全市金融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金融互动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创建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金融生态进一步优化,信贷投入进一步增长。坚持五个加强,实现五个提高。即:加强行政服务环境建设,提高金融发展水平;加强中介服务环境建设,提高金融中介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生态法制建设,提高金融债积案执行水平;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提高整体信用等级水平;加强金融内生环境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结合实际创亮点,健全四种机制。要继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在加强系统软件建设的基础上,健全监测评价配套制度。一是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要进一步扩大监测评价信息发布范围,在新闻媒体和政务网上披露监测评价结果,增强公众对金融生态的认知度。二是要健全工作联系机制。要将金融生态列入季度金融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金融生态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措施,商讨对策。三是要健全约见谈话机制。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为D级,或连续两个季度监测结果为C级的地区,要分别对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建设金融生态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要健全成果运用机制。要建立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成果转化平台,通过扶优限劣,调动各级政府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内在动力。对优质金融生态地区,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计划、信贷投向、贷款利率和贷款核销等方面全方位给予倾斜;对劣质金融生态地区,适当实行信贷限制政策。
(二)突出实效抓重点,建设四项工程。一是建设区域信用工程。继续深入组织开展“A级金融信用市州”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创建活动,各级政府要制订科学的创建方案,建立高效的创建机制,出台具体的创建措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力争到年底,我市被评为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所辖县、市、区全部达到“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标准。二是建设农村信用工程。各地要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信用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农村投资和融资环境。各级农村信用社要改进小额农贷服务模式,扩大小额农贷授信范围,对贫困农户要适当予以支持,支持贫困农户脱困;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发放大额农贷,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特色产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力争到年底,全市信用乡镇达到65个,信用农户达到27.5万户,占乡镇和农户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5%和60%以上。三是建设社区信用工程。深入开展诚信居民、经营户、企业、单位、街道创建和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在社区大力打造文明、助学、就业和创业工程,积极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支持社区贫困学生就学;要积极创新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方式,支持个体工商业者创业。力争到年底,全市信用社区达到18个,占社区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四是建设企业信用工程。要积极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切实提升企业资信等级,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要针对地方不同的实际情况,一县一法区别培植;针对银行不同的评定标准,一行一法择优培植;针对企业不同的生长时期,一期一法分类培植;针对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一级一法重点培植。力争到年底,全市A级以上信用企业达到300家,比年初翻一番,其中培植规模以上信用企业1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