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设[2007]18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2007年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附件:省建设厅勘察设计2007年工作要点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2007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和谐建设“186”行动计划的工作中心,以加强行业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为目的,以规范市场秩序为切入点,继续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加大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动态跟踪和调控机制,建立健全市场清出机制;繁荣建筑创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合理规划人才流动;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勘察设计的先导作用,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步伐。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黑发[2006]14号)文件要求,积极全面推动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制定我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针对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协调联系,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重点关注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体制改革,总结经验,以此推动全省勘察设计单位改革的进程。
(二)加强质量管理,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
1、继续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完成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重新考核、认定工作,使机构数量趋于合理;协调省物价局,对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