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临的新形势。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环境保护必须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通过强化环保理念,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以环境安全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2.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从环境保护角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建立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决策体系,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环境影响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要提升环境产业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和应用不污染环境或者把废物转化成资源循环利用的科学技术;要积极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和教育手段,使科学发展观成为全区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深化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绿色创建”示范活动,以环境保护模范城、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政治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改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局面提供了积极的政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为解决结构性环境问题奠定了基础;深化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为理顺环保工作体制和机制创造了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开发有序的方针,坚持政府管环保、社会办环保的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创新体制、政策和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科学发展。
综合治理,强化法治。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预防为主,从源头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环境质量有所提高,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黄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黄河干流水质进一步好转,主要湖泊水质达到景观水体的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的保护;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规划得到全面实施,重点行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得到积极防治,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得到初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基本建成较为先进的突发性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和较为健全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努力使全区人民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远景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和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和谐宁夏取得显著成效。
(五) 规划指标。
“十一五”时期,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规划指标是:
1.环境质量。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力争在全国考核排序中达到中等以上水平。到2010年,银川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占全年总天数的82%;石嘴山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占全年总天数的80%;其他设区的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7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