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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科技特派员的选择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长的在编人员;
  2.离退休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3.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4.从国内外聘请的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
  5.大中专毕业生。
  (二)科技特派员的派遣去向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2.培育优势产业有示范带动作用、农民急需科技支持的村(企业);
  3.农业科技孵化示范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科技进步示范乡(镇)。
  (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形式
  根据“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派出单位组织报名、推荐,提出驻点村(企业)的意向,由各区市县科技部门选择驻点村(企业)并提出对科技特派员的要求,最后由市科技特派办根据双方选择确定派遣计划。
  (四)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科技特派员的管理
  科技特派员接受区市县科技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不得从事与当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无关的个人生产、经营活动。
  (六)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1.当好驻点村(企业)的参谋。全面掌握驻点村(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选准科技项目(产业),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以驻点村(企业)为载体,为周边农民提供科技咨询、培训和技术指导,诚心诚意为农民干实事。
  2.组织农产品流通。抓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帮助各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专业大户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3.抓好典型示范。每人每年引进、推广的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不少于5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联系点不少于10家,同时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带动周边村组和农户广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
  4.强化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强化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定单农业,组织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确保农民增收。
  5.加强科技培训。以当地星火培训学校、星火培训基地为载体,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6.总结报告工作。每人每月上报农村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完成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提出1-2个对发展农村经济、改进农村科技工作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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