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内容
(一)科技特派员的选择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长的在编人员;
2.离退休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3.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4.从国内外聘请的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
5.大中专毕业生。
(二)科技特派员的派遣去向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2.培育优势产业有示范带动作用、农民急需科技支持的村(企业);
3.农业科技孵化示范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科技进步示范乡(镇)。
(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形式
根据“自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派出单位组织报名、推荐,提出驻点村(企业)的意向,由各区市县科技部门选择驻点村(企业)并提出对科技特派员的要求,最后由市科技特派办根据双方选择确定派遣计划。
(四)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科技特派员的管理
科技特派员接受区市县科技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不得从事与当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无关的个人生产、经营活动。
(六)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1.当好驻点村(企业)的参谋。全面掌握驻点村(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选准科技项目(产业),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以驻点村(企业)为载体,为周边农民提供科技咨询、培训和技术指导,诚心诚意为农民干实事。
2.组织农产品流通。抓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帮助各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专业大户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3.抓好典型示范。每人每年引进、推广的科技成果、先进实用技术不少于5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联系点不少于10家,同时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带动周边村组和农户广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
4.强化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强化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定单农业,组织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确保农民增收。
5.加强科技培训。以当地星火培训学校、星火培训基地为载体,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6.总结报告工作。每人每月上报农村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完成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提出1-2个对发展农村经济、改进农村科技工作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