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7]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科技部的部署和要求,借鉴外地选派科技人员和技术能人到农村(企业)驻点、提供科技服务的成功经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大连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职能作用,推动当地科技发展与进步,确保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双重机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孵化示范基地为依托,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整合资源,鼓励创新,营造环境,搭建舞台,为农村繁荣、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二、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到驻点村(企业)服务,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村和乡镇企业的贡献率,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推广应用先进农业实用技术的能力。在“十一五”期间,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孵化一批科技企业,壮大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科技带头人,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后劲和活力,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主要任务:贯彻科教兴市战略,确定驻点村(企业)科技发展方向;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谋划产学研合作,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园区、科技孵化示范基地、科技进步示范乡(镇)和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培育与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员和科技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