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7]16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各部门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通过对城市对外广告宣传进行资源整合、统一平衡、集中审批,进一步规范城市对外广告宣传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安排、资金浪费。
二、计划申请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对外广告宣传工作的计划管理,结合工作需要,编制部门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广告宣传业务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包括宣传的主要内容、意义、预期效果、拟选择的媒体、报价等情况,并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三、审批程序